来源: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:2020-12-28
(注销注册后按首注提交资料)
(一)材料清单
1、《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》原件1份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(验原件收复印件);
3、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;
4、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;
5、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两寸近照2张。
(二)注意事项
执业证在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而注销或受吊销《护士执业证书》处罚,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,重新申请注册时,按照首次注册的规定提交材料(学历证书和实习证明不需提交)。
备注:
电子化注册不可以同时办理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,必须在办理完结注销注册后才可以办理重新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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